審計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等為主要目的。

主要職責:

  1.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
  2.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
  3.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
  4.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
  5.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
  6.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
  7.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
  8.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
  9.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
  10.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
  11.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

第一屆運作情形

最近一次召開日期112年12月22日。

職稱

姓名

應出席次數

實際出席次數

出席率

獨立董事

吳朝同(主席)

14

14

100%

獨立董事

洪奇昌

14

13

93%

獨立董事

傅祖聲

14

14

100%